首页> 中文期刊> 《上饶师范学院学报》 >论公司人格的滥用及其否定

论公司人格的滥用及其否定

         

摘要

股东的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人制度的核心内容,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条件在于公司人格独立.但公司股东利用法人制度赋予的法律优势,从事不法行为,攫取不法利益,已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司问题".本文从法理切入,对现实中各种滥用公司人格的现象进行分析,并从法律制度上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作出探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