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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实行最低生活保障与收入保障问题——读《负所得税方案》的启示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的文明进步,帮助弱者、扶贫济困,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减少社会动荡、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措施。为此,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收入制度便应运而生。我国九四年元月开始实施的《劳动法》明确提出了各省、市、区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最低生活与收入保障标准。目前,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新疆等省、市、区已经制定出台职工工资最低收入标准;上海、青岛、沈阳、厦门、大连开始实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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