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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爰得我直”的“直”

         

摘要

正 统编高中语文课本第一册《硕鼠》“爰得我直”一句,编者把“直”注为:“这里指处所”。1981年第一期《中学语文》(武汉师院中文系编)李瑶章同志的文章把“直”解作“值”,当“代价”讲。究竟那一种讲法比较符合《硕鼠》一诗的原意呢?我认为是前者而不是后者。李文的根据是:“直”,《古汉语常用字典》释作“价值”。《史记·张汤传》:“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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