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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构建

         

摘要

检察环节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价值实现的关键阶段,科学建构认罪案件在检察环节的审查程序,对于充分实现审前案件分流、节约司法资源意义重大。针对认罪案件的特殊性,成立由员额检察官和人民监督员组成的专门办案组审查认罪案件,有利于形成该类案件审查的专业化,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专门办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承担部分启动简化程序的准备性工作,捕诉职能合一。量刑协商是控辩双方地位平等、意思自由的协商,具有相对独立性;适度扩大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限,最大限度减少简单案件向审判程序的流入;值班律师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和诉讼程序的监督者,对认罪案件的参与应当具有实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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