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唐代的东都尚书省

         

摘要

唐代中央职官在东都洛阳分设了一套职官体系,东都尚书省是唐代东都分司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东都尚书省并不全盘照搬长安官制,而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东都尚书省不设尚书令与左右仆射,以东都留守为长官。东都尚书省虽也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但六部之下所设各司往往不齐备,六部的具体工作也和长安官制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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