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论农业合作化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论农业合作化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农村中建立了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指出: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对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这种情况,使一些人对五十年代进行农业合作化产生了怀疑。有的说,既然家庭经营好处多,当年何必搞合作?有的说,过去搞合作化,阻碍了生产力发展。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