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晏的价格管理思想

         

摘要

刘晏(公元718-780年),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省东明县一带)人,是中国历史上为人们所推崇的杰出理财家之一。他从小聪慧过人,八岁时作赋献给唐玄宗,深受赞赏,由此获得了“神童”美名,并授任太子正字(官名。置于秘书省,与校书郎同掌校正书籍事务)。后来历任夏县县令,杭、陇、华三州刺史,河南尹等官职。肃宗上元元年(公元760年),任京兆尹、加户部侍郎,兼领度支、铸钱、盐铁等使。次年,兼御史大夫;第三年进户部尚书平章事,仍然负责财政工作。代宗广德二年(公元764年),贬为太子宾客,旋又重任御史大夫,领东都、河南、江淮、山南等道转运、租庸、盐铁使。永泰元年(公元766年)起,刘晏与户部侍郎第五琦分管全国财赋。大历五年(公元770年)第五琦被贬,他又与继任户部侍郎韩混分领财赋事务。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韩滉离职,由其一人主持全国的财赋工作。次年德宗即位后,刘晏因遭杨炎诬陷,贬为忠州刺史,不久即赐死。刘晏执掌唐朝中期财经大权前后近二十年,成绩卓著。由于他将全部精力投入理财工作,无暇著书立说,有关财政、经济问题的言论,留传后世者极少。刘晏的价格管理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各项财经改革措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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