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与生态公民的理念

         

摘要

自然在其本义上是指人类未经干预的状态,是世界由以构成的基质。人类对于自然的领悟,关键在于脱离简单生存论的层面,而能进入一个触及自然之本质的实体论的层面。在保持与自然律相一致的行为方式上,生态公民是积极尊重自然律并忠实履行自然律的公民。生态公民标志着自然性与公民主体性的觉醒。生态公民既是一个群体,又是一种观念。作为群体的生态公民,它是全球化浪潮下环境保护运动的主体人群;作为观念的生态公民,它是体现尊重自然与关怀自然的新型价值观。人与自然的一体化,是生态公民的基本观念。毕竟人源生于自然,身处于自然,这既是原初的状况,是过程的开端,也是最真实的写照。因此只有理解了自然,才能认识生态公民自己的本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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