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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核壳一步法制颗粒活性炭

         

摘要

<正> 1986年,由河北省平泉县林业局承担林业部“果核壳一步法制颗粒活性炭”星火计划,实现当年投资生产,两年取得明显经济效果. 果核壳活性炭,是利用废弃的杏、桃、山楂、核桃等果核与烧砖同步进行.既节省烧砖燃料,又获得优质活性炭产品,在国内首创.它比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两步法”先炭化、后活化制造活性炭,具有工艺先进,设备简单,收得率高,投资少,见效快

著录项

  • 来源
    《林业工程学报》 |1988年第3期|50-50|共1页
  • 作者

    倪云鹏;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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