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最终产品”

         

摘要

(一) 最终产品,从量的规定性上看,它就是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但是,这里探讨的最终产品,是指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相适应,反映物质资料生产的最自然的社会生产关系,并且是作为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现实形态的特定经济范畴。人类从事物质生产历来都追求着以最小的劳动消耗、创造最大的经济效果。但是,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真正把“在可能范围內最大限度地增产人民需要的最终产品”作为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的根本目的与实际目标。因此,这里探讨的最终产品,既不是泛论那些已经经过最后加工退出生产过程的制成品,也不是专指等待加入最终消费的那种狭义的生活资料,而是必须如实地把它看成是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或者说是适应各种社会需要的社会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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