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风险信息供应中的公众参与——以我国PM2.5自测活动为例

风险信息供应中的公众参与——以我国PM2.5自测活动为例

         

摘要

我国公众参与的新形式——PM2.5自测活动的兴起,是由于规制者无法满足民众对风险信息的需求而引发的。公民参与到风险信息供应中,面临着能力性缺失和公益性缺失的障碍,但这些障碍并不能否定这种活动的正当性。公众具有生产科学信息的能力,且具有获取信息的权利基础,参与到风险信息供应领域将增加规制行为的合法性。这种民间力量不应当被忽视或压制,而应当加以利用。借鉴新行政法理念,规制者可以通过公私合作供应风险信息,来解决目前存在的信息供需矛盾,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同时符合行政合法性要求。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