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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的现代性——以歧视为视角

         

摘要

歧视是指社会对待一个人的态度不是根据他的行为,而是根据他的身份.歧视与平等相连,是平等的反面.同平等的三个层面相对应,歧视可以从三个路径来进行--基本权利不相同,非基本权利与差异不对称,具体实施程序、制度和措施上的不平等保护.用这三个路径来分析法律,我们发现法律的表现并不尽如人意.原因在于我们今天的法律是一种现代性的法律,它是现代性的体现,也是现代性的结果.现代性逻辑所具有的问题在法律中都得到了体现.现代性是二元对立的,现代性的法律总体上是歧视的.只有超越现代性,法律的歧视才能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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