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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设立知识产权编的合理性

         

摘要

当下,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经对《民法典》分则草稿开始审议。原本计划中的五编分则,有所变化。其中,根据一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在原计划五编分则的基础上,增加了“人格权编”,形成目前的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的六编分则方案。另外,出于对知识产权法的不同理解,提出了一些主要是技术上的问题,对知识产权能否提炼出一般规则,并独立成编,融入《民法典》持怀疑态度。

著录项

  • 来源
    《知识产权》 |2018年第9期|81-92|共12页
  • 作者

    刘春田;

  •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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