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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联动执法机制中的错误处理责任研究

         

摘要

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联动执法机制的实施具有必要性,其可以弥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在处理专利侵权问题上的局限性.基于电子商务领域内专利侵权联动执法的现状,有必要分析电子商务领域内专利联动执法机制中凸显的错误处理下的责任分配问题.平台在基于对知识产权维权中心侵权判定的信赖导致错误处理的情形下,不承担侵权责任.在平台自行判定而作出错误处理的情况下,平台是否要承担责任,要分析平台在处理过错中是否善意,是否以理性人标准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责任,按照行政法、国家赔偿法等规定进行责任认定,并追究相关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责任.对出具错误报告的知识产权维权中心不宜适用专家证人制度,而应将其视为鉴定机构追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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