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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运用多栏式“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

         

摘要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应在“应交税金”账户下设置多栏式“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即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借方和贷方各设若干个专栏,分别反映有关增值税的各个项目。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在登记和使用多栏式“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时,不能根据经济业务涉及的增值税项目正确地登记到相应的专栏,发生串位错栏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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