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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信息法的体系

         

摘要

@@ 1研究信息法律体系的必要性rn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必然导致一系列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问题的产生和原有社会关系的变革.用法律调整由此形成的各种新的社会关系和矛盾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从总体上看,我国的信息立法已取得可观的成果,关于知识产权、信息保密、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等方面的法律都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更应看到,我国的信息立法任务还相当繁重,特别是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信息市场的规范化、隐私权的保护等方面,仍存在许多的空白点,均无相应的法律加以规范,信息立法表现出零乱性、无纲领性,基本上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因此,我国信息立法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对信息法律体系作一系统分析,明确它所应包含的各项法律制度,并由此形成信息法的大体框架,以便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信息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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