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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改革并非唯私有制不可

         

摘要

正 所有制如何改革?众说纷纭,面貌各异。有的说公有制不必占主导地位;有的杜撰一个新词“民营制”代替公有制,大加推崇;有的则转弯抹角地主张私有制。北大博士生高佩义就是第三类。他撰文《我国深化改革面临的症结:经济理论上的社会主义与实践运行的资本主义相悖》,论说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可以越过,而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和运行机制不可越过(见《湖北社会科学》1989年第三期高文)。该文中概念模糊——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和运行机制指什么不明确;前提混乱——资本主义与发达的商品经济是同一的;观点荒谬——要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不要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社会制度可脱离经济基础而独立。这且不论,仅就他所想主张的私有制说来,笔者也实难苟同。尚且不问私有制是否是那么美不可言,成为包治社会百病的灵丹妙方。就可操作性而言,私有制也不足取。一是我国国有企业千千万万,并且效率高低、规模大小、现代化水平以及潜在生产能力各不相同,分配物没有同一性,如何私有化给十一亿人?二是十一亿人分属于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年龄结构,分配主体如此差异,按什么标准分?三是在地理、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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