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湖北社会科学》 >关于《老子道德经》中的'道、一、二、三、万物'问题之探讨

关于《老子道德经》中的'道、一、二、三、万物'问题之探讨

         

摘要

针对<老子道德经>第四十二章所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之诠释,历代学者和当代学人众说纷纭,然皆难以全善.由自然哲学诠释与本体诠释学的对比,可以概括提出一崭新诠释之可能.关联到老子之"有、无",而论述如何由"不可说"而"可说",进而由此"可说"而"说",再进一步由此"说"而"说出对象",进而由此而"说出对象"而"执之成物"来;此正可以"隐、显、分、定、执"五阶段说之.将对应于<易传>"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参之,两者所涉为同源互补.此与"存有三态论"之由"存有的根源"而"存有的开显",进而为"存有的执定",可见道家旨在成就一套"存有的回归之道",而这样的回归之道即隐含着一"存有的治疗学"之可能.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