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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委任官员与公务员的关系:现况与建议

         

摘要

香港特区政府在2002年推出政治委任制度,把原来绝大部分由公务员出任的司局长改为政治委任,2008年又扩至副局长和局长政治助理。"问责制"设立的其中一个目的是让政治委任官员代替公务员从事"政治工作",但公务员尤其是政务官不参与"政治工作"恐怕只是一厢情愿。政治官员与公务员的关系,作为行政机关内部的关系,应该提升到促进"行政主导"的高度去理解,公务员支持政治委任官员从而参与"政治工作"应该被视为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别于其他政治学者以公务员为出发点的研究,本文尝试更多从政治官员、政治人才培养和制度建设的角度入手,为改善政治官员和公务员的关系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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