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诏御史

         

摘要

汉代的皇帝命令可分为四种:“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策书一般用于封授诸侯王、三公,戒敕用于告诫刺史、太守及三边营官,两者皆用诸特定场合。唯制书和诏书广泛应用于日常行政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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