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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代内阁的票拟——以泰昌、天启初年的内阁为例

         

摘要

内阁制度是明代最核心的政治制度,而阁权的核心是票拟权。内阁票拟为皇帝服务,因此皇帝对章奏的态度是内阁票拟的前提。皇帝发下章奏交内阁票拟时可能没有任何指示,也可能以口谕或御札形式传旨。阁臣票拟则视旨意有无、旨意当否做出不同反应。内阁票拟送呈皇帝后可能遭遇皇帝不同的处置,一旦票拟被驳回,则进入新一轮改票程序。从权力结构上来看,内阁票拟是对皇权的过滤,并与司礼监代行批红、六科封驳形成皇帝诏旨出入的三角制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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