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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除外内容”另行收费的弊端

         

摘要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计委于2000年联合制定《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设“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和“说明”六个栏目,其中“除外内容”指需要另行收费的药物、特殊消耗材料和组织器官移植的供体等。对此,容易引发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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