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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党员干部进社区争积分比奉献

         

摘要

2016年以来,剑河县结合实际,开展“党员奉献积分制”,各单位党组织及时对党员到社区服务表现进行量化评分,实行“一月一登记、一季一公示、一年一评审”,将年终党员干部个人积分情况运用于干部年度考核之中,年终积分需达80分以上,才具备评先选优和提拔使用的资格条件;对于年终积分未满60分的,评议为不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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