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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决不允许搞“摊摊”“团团”“伙伙”

         

摘要

共产党员“必须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关于党内的派别问题,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1980年2月28日,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绝对禁止搞宗派活动,搞小圈子”。

著录项

  • 来源
    《当代贵州》 |2016年第43期|63|共1页
  • 作者

    祝灵君;

  • 作者单位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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