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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黄公司在大酒店开连锁店

         

摘要

<正>2004年12月30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对近年来柳州市最大的一起组织卖淫案作出一审判决,对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的陈某、林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简某、黄某、陈某、麦某、张某分别被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麦某被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柳州龙升娱乐有限公司在市内多家酒店开设了按摩、桑拿中心,暗中干的则是组织卖淫的勾当。警方在对其采取行动时,现场查获的卖淫女和嫖客达上百人,此次被判刑的均为该公司的8名"部长"。2004年以来,广西警方在全区各地一些知名大酒店内不断查获打着休闲中心、按摩中心、桑拿洗浴中心牌子的"黄窝"。社会观察人士指出,随着扫黄的深入,涉黄者正在改变方式,撤出街头巷尾、饭馆发廊,向知名大酒店渗透,以更加隐密而又规模化的方式经营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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