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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外和匈外合营企业的一些情况

         

摘要

正 南斯拉夫和匈牙利吸收外资都有十年左右的历史。1967年南斯拉夫制订了南企业与外国投资者在南举办合营企业的法令,鼓励外国投资者给南经济引进最新工艺、技术、经营管理技术和最新科研成果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加出口。1969年起,南又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引进外资的措施,如放宽合营企业必须具有长期或永久性的规定,取消要求外国投资者必须按规定比例将其所得利润在南进行再投资,以及保证外国合资者在合营企业清理后资金汇往国外的方便等等。至1977年底,南登记注册的合营企业达164家,资本总额13.6亿美元,其中外国投资约合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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