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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最高法院就商标使用义务的判决有利于商标权人

         

摘要

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在5月19日公布的一份判决书中裁定,商标权人的使用义务的满足.不以商标权人对使用的实际知晓或授权为前提。在该案中,商标权人在酒类上持有的“BAREFOOT”商标面临以三年不使用为由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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