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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框架下GUI设计的授权确权条件及对策(下)

         

摘要

对于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案件适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时的组合判断,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均没有作出针对性的细致规定.本文在外观设计专利已有判断体系和原则的基础上,结合GUI的设计特点,从确定保护范围、判断主体的认识水平和能力、组合启示的判断以及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几个方面,分别提出了清晰的观点和有针对性的意见.确定保护范围需要区分不同类型界面,并结合简要说明确定视图中要求保护和不要求保护的内容.界定判断主体的认识水平和认知能力需要考虑设计空间.出于功能性和装饰性考虑的设计特征只要体现在视觉可见的外观上,均应纳入保护范围.组合启示的判断需要分步骤进行,先确定最接近对比设计,然后确定最接近的对比设计结合其它现有设计在功能和或装饰上的组合手法或组合途径的教导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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