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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业的税收政策

         

摘要

保险公司目前主要缴纳三种税,即按保费总额缴5%的营业税、按保费结余额缴纳55%的所得税及15%的调节税.这对于保费收入中不含税利、投资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保险企业来说,税负确实过于沉重,不仅挫伤其展业积极性,而且不利于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保险公司对于调整税收政策的呼声一直很高,笔者认为调整的目的并不仅仅在于减轻税负,更主要的是使税收政策真正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业的经营特点,从而使保险业在税收杠杆的有力调节下,按照速度、管理、效益三者并重的原则,得以健康、顺利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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