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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权利岂能随意“取消”

         

摘要

前段时间,看到报纸表扬某些医院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状况,双休时间正常门诊,说是“取消双休日”,为“无节假日医院”。近日,听到广播又说另一医院“早就没有休息日了”。人们在赞誉这些医院可贵的服务精神的时候,不禁疑惑起来:我国的《劳动法》怎么对这些医院不适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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