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上海经济研究》 >中央财力:宏观调控的必要保证

中央财力:宏观调控的必要保证

         

摘要

在世界上任何社会制度中,国家政权都必须具有动员和配置内部经济资源和引进外部经济资源的能力,具有指导和调控社会经济发展方向、规格和速度的能力,具有形成国民共识并进而巩固其统治地位的能力,具有动用法制的规范手段或强制手段维护社会安定的能力。在这四种能力中,第一条最为根本。国家只有掌握了必要的财力,才有充分的可能去实现其他功能。一个典型的“弱财政”中国改革的第一阶段曾经以“放权让利”作为基本特征和主要手段,财政体制也相应地经历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和“财政包干、分灶吃饭”等三次较大的变化。这一系列改革所遵循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从而打破了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传统体制格局,调动了企业和地方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成为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经济调整增长的一个主要因素。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