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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云为国子博士的时间问题

         

摘要

《梁书·范云传》记范云齐末仕历,有云:“仍迁假节建武将军、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有谭俨者,县之豪族,艺鞭之,俨以为耻,诣京诉云,云坐征还下狱,会赦免。永元二年,起为国子博士。”此一段中,“永元二年”当系“永元三年”之误。历来学者未见有人指出。近人著作,涉及范云仕历时,往往信从“永元二年”为国子博士这一记载,亦有以此来推定何逊有关诗歌之作年的,如《何逊集校注》等。故不可不辩。《文选》卷38有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表文开首即云:“臣云言,被尚书诏,以臣为散骑常侍、吏部尚书,封霄城县开国侯,食邑千户。奉命震惊,心颜无措。”是范尚书即范云,让表为任昉代作。据《梁书》本传及《武帝纪》,范云为吏部尚书,封霄城县侯在天监元年四月梁武即位之次日。则让表之作当在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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