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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传世文献中所见“庄”、“庄田”、“庄宅”、“庄园”释义

         

摘要

隋唐五代民间文献常见的“庄”、“庄田”、“庄宅”、“庄园” ,其主人既有皇族、官僚、普通地主 ,也有自耕农。庄的规模有大有小 ,小者只有几间茅舍 ,几块菜地。这些庄均不是基本的独立的生产和经营单位 ,庄园主与庄客间也不一定有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隋唐五代正史中所说的“田园”、“田业”、“田庄” ,实即同一含义 ,可以互相换称。唐五代诏敕中所谓的百姓庄田、官健庄田、寺观庄田、逃户庄田等等 ,也都是作为一般农田的同义语 ,别无他意。换个角度讲 ,农民、商贾、地主、官僚、士兵、寺观的田地也都可以称为庄、庄田 ,而不必具有什么特殊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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