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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巡按御史

         

摘要

明代监察机关都察院所属的十三道监察御史,除了在京内差外,其外差有清军、提学、巡盐、茶马、巡关、巡漕、印马、屯田、监军、巡按等等。外出担任巡按御史(简称巡按)是最多的一项外差。最初派御史巡按地方是在洪武十年,永乐初“遂为定制”(《明会要》卷34)各朝沿袭不变,并规定巡按御史一年一换,以防日久人熟地稳生弊。全国巡按御史的分派是,“北直隶二人,南直隶三人,宣大一人,辽东一人,甘肃一人,十三省各一人。”(《明史》卷73)巡按御史的职责和权力很大,《明史·职官二》记载“巡按则代天子巡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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