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环境保护》 >确认环境权,夯实环境法治基础

确认环境权,夯实环境法治基础

         

摘要

当前《环境保护法》修改正在热议中,围绕环境权这个环境资源生态法律的基本问题,对基本环境权利是否入法、如何人法,笔者在此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引起立法机关、法学界和有关部门的深入研究。《环境保护法》修改涉及的环境权主张在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大讨论中,关于综合性环境法律如何确立其基本环境权利和基本环境义务,主要有三种主张:一是法律仅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享用清洁、健康的环境的权利”,简称仅规定基本环境权利;二是仅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简称仅规定基本环境义务;三是同时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享用清洁、健康的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简称同时规定基本环境权利和基本环境义务。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