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环境保护》 >大气污染治理中区域协同立法的问题

大气污染治理中区域协同立法的问题

         

摘要

目前,我国地方大气污染治理还处于地方政府在各自行政区划范围内进行立法和承担环境责任的状态,区域间联防联控机制的法治化运行还存在一些问题。2015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时虽然对区域间联防联控进行了专门规定,但可操作性不强。改善区域间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机制,还需要对大气污染严重区域加强协同立法,完善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同时,也要加强对区域协同立法的合法性规制,促进依法立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