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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以来美国行政法的发展与司法审查的新领域

         

摘要

美国法院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曾对政府经济立法采取司法能动主义态度,但在新政期间转向了司法克制主义,从而为新政和战后美国政府加强经济干预开了绿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美国法院在几乎不再以司法审查介入政府经济立法的同时,却将司法审查的矛头逐渐转向了一个新的领域,即从行政法的角度对美国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行动进行司法审查。这是和新政以来美国行政国家的迅速强化及行政法的发展密切相关联的,也是战后六七十年代美国社会对公共利益日益关注的结果。尽管保守主义在20世纪后期的美国影响愈来愈大,但是行政法领域的司法审查在发生某些相应变化的同时,却仍然保持着它对行政管理机构行动的约束力。应该说,不管美国法官的政治倾向如何,他们都不会忘记政府部门之间相互制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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