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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的致富三说及其现实意义

         

摘要

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在列举了经商致富的人物、记叙了商业发达的都邑、分析了生产致富的好处之后,指出:“本富为上,末富次之,奸富最下。”本,指农业生产,在中国的封建经济中,农业被视为本,仿佛树木的根一样;末,指商业,与“本”相对,如同树木的枝叶一般。奸,在此指财货取之不义、来之不明。司马迁提出了致富的三条路并且论定了高下:以发展农业生产而致富,最好;以经商而致富,较好;以取不义之财而致富,最坏。以下,我们就把这三条称为司马迁的致富三说。 司马迁的致富三说,源于对中国整个封建经济起了重要指导作用的重本抑末经济思想。重本抑末,商鞅首倡。公元前359年,他在秦国实行变法。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变法的内容之一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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