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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资本论》逻辑的句法形式——以马克思的商品分析为重点

         

摘要

"《资本论》的逻辑"是列宁在比较马克思的逻辑和黑格尔的逻辑时所使用的一个术语,指《资本论》中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合一的理论内容。据此,学界把黑格尔逻辑和《资本论》逻辑强调为内容的逻辑,而忽略了其形式方面。实际上,《资本论》的逻辑并非没有自己的形式。逻辑形式的基础部分是句法形式,即主词与谓词的结构方式。《资本论》第1章的句法形式有:个别词(主词)+类词(谓词)、小类词(主词)+大类词(谓词)、类词(主词)+属性词(谓词)、属性词(主词)+属性词(谓词)。其中,个别词"单个商品"是最初的主词,属性词"一般人类劳动"是最后的谓词,属性词"价值"是前者的谓词和后者的主词,借助它们的句法关系,马克思将最抽象的属性一般人类劳动升格为实体,在理论领域回归了黑格尔,而把他早年的主谓辩证法撤退到了实践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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