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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代县乡村治理的责任共同体

         

摘要

县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乡村治理现代化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总目标的实现。在当前县乡村治理的场域内,国家、县、乡镇、村干部和村民等主体发生了关键互动。国家对县乡村治理从单纯的结果控制转向结果、过程的双重控制。县乡之间讨价还价的利益关系日益缩水,责任关系日渐突显;乡镇丧失了对村干部进行动员的利益机制,也要通过责任来动员村干部;村民不够信任村干部,倒逼乡村干部不断加强责任意识。在治理任务政治化、治理行为规范化、治理监督常规化和治理参与私利化等机制的作用下,县乡村结构成乡村治理的责任共同体。县乡村治理的责任共同体表现出很强的国家性,但要相应增强乡村治理的乡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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