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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社会组织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契合

         

摘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不仅需要发挥"无形的手"(市场)与"有形的手"(政府)的功能,更需要依靠"社会的独立之眼"(公民社会组织)的力量。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在逻辑基点、思维范式、价值底蕴等方面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存在着不谋而合的思想资源。正是由于中国公民社会组织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内在的公度性,才使得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着独特的优势与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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