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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干预、控制权接管与特别处理制度实施效果

         

摘要

通过对特别处理制度实施的实际效果及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发现特别处理制度可以通过两条途径发挥治理作用:一是对大股东的治理,即接管ST公司的控制权;二是对高管的治理,即变更高管或对现任高管施加压力。在这两条途径中,接管控制权是特别处理制度发挥治理作用的主要途径,而地方政府干预显著降低了公司被接管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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