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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治理中的体制创新——以浙江省长兴县为例

         

摘要

与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上升相对应的是中国农村环境的不断恶化,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日益受到威胁。农村环境所具有的公共产品特性、强外部性、地域性及公共产权属性决定了环境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在中国农村环境治理中,普遍存在着治理主体缺失、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等一系列问题。浙江省长兴县针对农村环境治理的特点和本县实际,以乡镇卫生为突破口,推出农村“创卫”工程,并通过领导体制、实施体制、监督机制、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创新,在短期内取得了显著成效。因此,长兴县农村“创卫”工程对于现阶段的县域农村环境治理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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