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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司治理制度与我国公司法的完善

         

摘要

<正> 一、美国公司组织结构与公司治理制度的背景 众所周知,股份公司的组织结构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德国法为代表的二元制模式,即除股东大会外,公司要设立监事会与董事会①。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管理,而监事会则负责监督董事会,董事也是由监事会任命的。也就是说,公司的管理职能

著录项

  • 来源
    《当代法学》 |2002年第12期|110-114|共5页
  • 作者

    吴越;

  •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教师 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 400031;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经济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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