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当代法学》 >证券市场民事诉讼机制探讨

证券市场民事诉讼机制探讨

         

摘要

<正>一、诉讼主体的确定任何一项民事诉讼,至少会存在相对独立的两方当事人——原告和被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现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证券市场是一个快捷、复杂,经常处于变动中的市场,因

著录项

  • 来源
    《当代法学》 |2002年第6期|130-132|共3页
  • 作者

    蒋小平;

  • 作者单位

    南京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210093;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民事诉讼法;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