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当代法学》 >论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论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摘要

<正>当代社会中,运输事业有着它的极端重要性。运输犹如人的血液循环,一旦发生障碍或瘫痪,整个社会化大生产就会停顿,人类的生活面目将难以想象。相应地,承运人和旅客或托运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亦是当代社会重要的法律关系之一。此种法律关系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承运人应当对旅客或货物实行安全运输,一旦在运输过程中旅客或货物受到损害,权利主体就有主张损害赔偿的

著录项

  • 来源
    《当代法学》 |2002年第6期|139-141|共3页
  • 作者

    宁平平;

  • 作者单位

    湘潭大学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411105;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合同法;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