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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户”制度初探

         

摘要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并无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它们“从事工商业经营”或“从事商品经营”之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表现为所有权、用益物权、合同自由权。经营活动的法律后果应该由投资者而非“经营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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