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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建行职能清理回收拖欠工程款

         

摘要

<正> 近几年来,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大量增加,而且边清边欠,前清后欠的情况十分严重。今年初,辽宁省施工企业被拖欠工程款及购房款总额达14.4亿元,占全国施工企业被拖欠工程款的10%以上,相当于全省施工企业1989年全年完成工作量的23%。数额巨大的欠款不仅使施工企业生产和经营都陷入极端困难的境地,而且影响到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银行资金周转。为此,今年省建行把清理回收拖欠工程款作为全行的重点工作,注意发挥建行的职能作用,上下内外,协同配合,狠抓清理回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到七月末全省已清理回收拖欠工程款达5.2亿元,占年初拖欠工程款的36.8%。在清欠中,省建行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著录项

  • 来源
    《建筑经济》 |1992年第4期|31-32|共2页
  • 作者

    宋涛;

  • 作者单位

    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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