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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行有偿使用

         

摘要

近日,广西南宁出台《南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规定包括电力、通信、燃气在内的各管线单位需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根据《标准》。入廊费主要根据各管线在不进入管廊情况下的单独敷设成本(即直埋成本)制定,成本有所不同,交纳的入廊费也从每米68.60元到2582.05元不等,可在基准价上上浮,幅度为15%。该费用为管线寿命期限内一次性交纳的费用,超过管线寿命年限之后,需再次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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