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民防苑》 >普通地下室应纳入地下空间综合管理范畴——延伸和拓展民防的地下空间管理

普通地下室应纳入地下空间综合管理范畴——延伸和拓展民防的地下空间管理

         

摘要

目前上海的地下空间除维护电缆和通讯光缆等建造的地下作业点以外由主要由地下轨道交通、民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组成。普通地下室是指不是按人防工程要求设计建造的能够发挥地下储藏、经营、办公等功能的地下工程。

著录项

  • 来源
    《民防苑》 |2006年第s1期|P.|共1页
  • 作者

    王家栋;

  • 作者单位

    上海市卢湾区民防办公室;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TU984.113;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